五、体检和考察 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我办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办。 2、考生面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 系 人: 张宝 梁铭 联系电话: 010-58122153 010-58122151 电子邮箱:renshibu@cncaprc.gov.cn 更多资料请关注贵州人事考试网 贵州考德上公培。 全国老龄办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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