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附件《新蒲新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热爱招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大中专学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 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我区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4日-15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
新蒲新区管委会组织统战人事处人事科(遵义市第十五中学往遵义方向沿326国道500米)。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新蒲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
5.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