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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2)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4-06-09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三)报名流程

凡在本省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以便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信息填报、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以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可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要求露双耳、双眉、双肩,不得穿制式服装)。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4.网上支付报名费。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贵州省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交纳报名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贵州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3〕134号)规定,2014年贵州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每人应当交纳报名费220元,报名人员只有交纳报名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需领取报名费发票的考生,于2014年10月15日—25日(周末除外)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贵州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401室(贵阳市都司路130号)领取。报名人员交纳报名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的密码,用于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5.网上下载准考证。

凡在本省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月5日至9月19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6.报名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现役军人报名时,已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报名。

7. 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毕业学校的,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应试人员在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8. 凡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的人员,可选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本省不受理报名。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1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1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2014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应试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的《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1.应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涂、作答;遵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2.报名人员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所有应试人员在进入考点时须进行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扫描和现场拍照。考试期间因身份证遗失的,必须凭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应试人员在办理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供补办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检查。经监考人员提醒,仍不改正的,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作为违纪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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