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贵州省范围内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未经单位或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1.2015年以来参加南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选调计划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共计53人,具体选调计划及条件详见《南明区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月9日4日-2019年9月6日(每日9:00-16:00),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中共南明区委党校(贵阳市南明区玉田坝玉溪路10号)。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按照公告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
4.考生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南明区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二份),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及考核情况的说明(附件3,须加盖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应聘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应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南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予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9月9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选调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anming.gov.cn)进行公示。
6.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anming.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考生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选调人员须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区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单位配合。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选调单位负责实施。
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anming.gov.cn)公示7天。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选调人员,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及聘用手续。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选调工作接受南明区纪委监委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请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三)凡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在我区服务满3年及以上。
(四)未尽事宜由南明区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85860911(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85820022(南明区纪委监委)
附件:
1.南明区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南明区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