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义龙新区实际,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调。
二、考调计划和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调职位表》)。
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
三、考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1.黔西南州县、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2.黔西南州县、乡(镇、街道)两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黔西南州县、乡(镇、街道)两级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及以上县、乡(镇、街道)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规定的年龄、任职经历和工作能力要求;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新录用<聘用>人员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不满3年的;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9.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10.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11.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根据黔西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黔西南州义龙新区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州机编字〔2013〕1号)、《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黔西南州新区(试验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州党发〔2013〕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调入新区工作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其原身份可以保持不变。结合义龙新区实际,本次考调职位均使用事业编制(司法局考调职位除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考调后可继续保留原身份不变。
2.考调职位均为科员级,科级干部可报名参加,调动后按考调职位确定职级,不保留原单位职务职级。
四、报名程序
考调工作各环节情况由新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gzylxq.cn/)发布公告。在本次考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都将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如需咨询有关事宜,可按《考调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或考调单位联系。
(一)报名
公开考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意见相结合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同意,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公开考调。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周三)至11月10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
地 址:鲁屯镇合营村义龙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层2139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办法: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考调对象范围、考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考调对象范围、是否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职位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盖章,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
本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加分
1.报考义龙新区纪工委03职位、义龙新区工委巡察办01职位、义龙新区政法与群众工作部01职位及义龙新区司法局01至05职位的考生:
①具有员额制法官、检察官身份的加5分。
②不具有员额制法官、检察官身份但取得司法考试A证的加5分、B证的加3分、C证的加1分。
2.报考义龙新区工(管)委办公室02职位和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01职位、02职位的考生,有下列成果的,给予相应加分:
①在中央党报党刊《人民日报》《求是》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工作研究文章,每篇加5分。
②在《人民日报》《求是》下属系列报刊或其他中央级党报党刊、《贵州日报》《当代贵州》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工作研究文章,每篇加3分;在其他公开发行的省级报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工作研究文章,每篇加2分。
③在州级党报党刊《黔西南日报》《黔西南工作》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工作研究文章,每篇加1分;在其他州级期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工作研究文章,每篇加0.5分。
④参与州级以上官方(行业协会及民间组织的除外)组织的理论文章、工作研究文章征文竞赛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加1、0.8、0.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加0.5、0.3、0.2分,获州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加0.3、0.2、0.1分。
同一篇文章由多人联合署名的,按人数平均分摊分数,同一篇文章多刊发表的,以最高级别刊物计算加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加分审查工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后,会同笔试成绩一并公示。
(三)报名情况公示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报名相关材料、加分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名情况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
考调职位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义龙新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将减少考调计划人数和职位取消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在公示期限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后,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11月20日(周二)至11月23日(周五)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干部股)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鲁屯镇合营村义龙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层2137室)。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由义龙新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在义龙新区进行,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30,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公共基础、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部分考调职位结合工作需要增加专业知识或综合材料写作的测试内容。
笔试不单独设置专业测试,不同职位的笔试试卷内容根据职位要求有所区别,具体每个职位的笔试内容详见《考调职位表》;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公告。适时发布。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考生若自愿放弃面试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的人数与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新区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不低于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减少、取消考调职位。职位减少或取消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可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打分等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考调单位、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须实行回避制度。
(三)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数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体检人数与职位考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未参加体检的,按照考调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工作由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自行选择到州内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送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按考察人数与职位考调人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考察工作由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负责,考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考调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要核实聘用审批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若职位考察合格人数超过考调人数的,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动人选,并在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工作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
九、纪律监督
1.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3.各考调单位要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发生。对在考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考调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商各考调单位确定。
咨询电话:0859-3521214(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干部股)
0859-3521591
监督电话:0859-12380转0
举报电话:0859-3388752(义龙新区纪工委)
附件下载请点击
1.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