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州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育及卫生类)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盘州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育及卫生类)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期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排名予以公示,需查询排名的可登陆报名网站查看,并将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一会议室
三、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简章》规定,按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从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专项招聘人员(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明”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招聘单位职责
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联系,通知复审考生及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同时做好与考生在资格复审期内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或所留联系信息错误等原因,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限内无法与考生联系且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承担。
截止7月26日17:30,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且招聘单位无法与考生联系的,可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缺额确定资格复审拟递补人员,并通知拟递补人员提前作好资格复审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市招聘办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的复审递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生职责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资格复审结果报送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招聘单位须于2018年7月28日前将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报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报市招聘办。
八、其它事项
(一)需要打印《报名表》的考生请在资格复审期间登录盘州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育及卫生类)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二)我市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简章》指定的盘州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1、诚信报考承诺书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基层项目服务证明
4、笔试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盘州市招聘办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