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花岗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规定,我区已于5月26日完成笔试,笔试成绩6月21日已通过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现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末位并列同时纳入)。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下午16:00;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7月12日确定递补人员名单后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三、资格复审地点: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遵义市红花岗区剑江路15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红花岗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复审,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毕业证书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不再另行公布。
(二)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次公布名单时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也请保持通信畅通,确保递补能够联系,7月12日确定递补的考生因电话停机、关机等情况无法联系的取消其递补资格。)主动放弃初次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请在复审期间提交书面声明。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1-27759871
监督电话:0851-28424848
附件:红花岗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红花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