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水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方式
主要以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相关信息对比一致的,作为加分依据;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异议的,由考生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
二、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三、有关事宜
1、通过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共有256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按招聘程序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18年7月2日17:00时前向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需要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考生原则上须由本人持书面加分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由他人代办加分审核的,要书面说明需要代办的原因,并出具书面委托书。代办人需持加分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前述加分审核资料,以及代办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现场加分审核。
3、需要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考生须于2018年7月2日17:00时前到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人事科(惠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加分审核,逾期未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854—622186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附件:惠水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少数民族加分名单公示(256人).xlsx
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