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结合新医改政策,落实医院人事招聘自主权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经医院研究同意,2018年晴隆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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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招聘工作由成立的招聘领导小组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8年晴隆县人民医院公开自主招聘临床医生5名,公共卫生管理1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45周岁以下,,报名参加面试即可,不列入本次名额。
6. 临床医学专业需要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2018年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7. 公共卫生管理专业需要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2018年毕业生需要学校就业推荐表)。
8.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截止到3月30日前在职在编的人员,在报名时未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至4月12日。
2.报名地点:晴隆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人事科。
3.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3张,工作经历证明,在编在职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本次招聘,按职位要求,招聘计划与实际报名人员达1:2比例开考。 5.报名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于4月24日到晴隆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医学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 2018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2: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1.面试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考试考务工作。
2.面试人员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人员。
3.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3.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查询
所有考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医院急诊科门前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职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不合格的,进行递补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三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进行递补。
九、聘用审批
1.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859—7615690(晴隆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2018年晴隆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4日